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信息网络应急响应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9-01      访问次数: 1406

为了切实做好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院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我院网络与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条例,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学院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灾害。

第二条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江苏省教育厅、连云港市有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协作、保障安全。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学院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之一是统一领导学院信息网络的灾害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学院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六条 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灾害发生前与灾害发生后两种情况。

灾   害发生前,学院主管网络与安全人员要预先对灾害预警预报体系进行建设,编制灾害防治规划,及时处理灾害讯情信息。加强灾害险情巡查。网络中心要加强对灾害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范,发现有不良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属于大型灾害的,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并向上级单位汇报

     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灾害级别,并立即将灾情向领导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七条 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学院信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灾害并及时处置此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灾害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灾害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灾害发生是否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

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上网帐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5.在开通互联网时间内,由网管人员实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和有害信息,应立即向学院上级单位网络中心报告,由网络中心负责指导或实施排除事故,必要时,可按公安等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关闭相关网站和栏目。6. 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涉及公共安全、机密信息、不良反动信息要保存相关技术数据和资料,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侦察案件线索,查找信息源头工作。

    (四)情况报告

灾害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要判定灾害的级别,首先向学院上级单位网络中心汇报。在大型灾害发生时,要上报学院上级单位网络中心,在处置灾害的同时,向嘉峪关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处汇报。中、小型级别的灾害,可以只向学院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级别,灾害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灾害结束的时间,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灾害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

灾害发生时,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警而学院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灾害警报解除。

(六)预案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第八条 人员保障

重视人员的建设与保障,确保在灾害发生前的人员值班,灾害处置过程和灾后重建中的人员在岗与战斗力。

第九条 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在灾害发生前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强劲与安全,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支撑。

第十条 物资保障

学院要根据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本年度灾害应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购买相应的应急设施。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以确保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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