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录播教室预约制度
录播教室(护理楼一楼)是用于学院精品课程、网络课程、学术报告、专家讲座、微课等优质教学资源的录制与播放场所,为保证录播教室的正常使用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提高其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录播系统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录播教室供本院教职工教学研究专用,原则上不外借;外单位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参观、使用,须经学院教务处同意。
二、录播教室的借用分两种情况:一是正常计划内课堂教学录像的借用,二是院内非教学活动和计划外的学术讲座等教学活动录像的临时借用。
三、凡是借用录播教室的教师或部门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填写《录播教室使用申请表》,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在信息网络中心登记后方可借用。
四、当录播教室预约发生冲突时,按以下优先原则解决:精品课程>讲课竞赛>教学公开课>教师日常教学>教研活动>其他活动。
五、各系、部和相关部门须指派专人担任录播助理,由信息网络中心对其进行录播教室使用方法的培训。
六、常规课程录制时请录播助理提前30分钟到信息网络中心领取录播教室钥匙等教学用品后进入录播教室,使用前请检查多媒体教学、录制设备,并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如遇故障请及时与信息网络中心联系。
七、特殊课程录制时,若录播助理无法胜任,信息网络中心将派出专人做全程技术保障。
八、如遇特殊操作台录制课程,请录播助理提前协调人员将特殊操作台(病床、仪器台等)安放到位。
九、使用者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违反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使用者和使用部门负责赔偿。
十、各部门系、部和个人应服从学院安排,按指定时间使用录播教室,不得擅自变动,不得擅自占用。未经教务处及信息网络中心同意擅自占用录播教室资源者,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