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机务中心
物资借用申请表
申请团体 | |
申 请 人 | | 联系电话 | |
活动内容 | | | |
借用时间 | | 归还时间 | |
借用物资 | 名 称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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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 团体归属部门负责老师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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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 名: | | 签 名(盖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信息网络中心审批意见: (图书馆207) 签 名: 年 月 日 |
注: 1.信息网络中心和机务中心仅对物资借用进行登记和技术指导,申请团体归属部门应对活动内容进行审核和指导,严格遵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大礼堂使用管理规定》(见党群办网站)。
2.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原则上采取先申请先使用原则,临时申请借用物资除特殊情况外概不予以安排。
3.表中归属部门可以为学生工作处、团委、年级办、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等具有审批盖章权限的学院部门及科室,物资借用不对班级及以下单位开放。
4.物资借用采取押金制,于活动开始前半小时至机务中心办公室交纳活动押金100元,申请团体使用服从信息网络中心及机务中心的管理,遵守规定,爱惜公物。活动结束后,由活动组织方做好物品归还,经机务中心检查设备有无损坏决定是否退还押金。
5.此表公布在信息网络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活动一经登记,若临时调整时间,不能保证借用物资的安排使用;如因设备故障等问题,活动时间酌情顺延。
6.此表一式二份,完成所有审批流程后,一份提交信网中心图书馆207办公室,一份申请团体自留。
附件:物资借用申请表.docx
信息网络中心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