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9-01      访问次数: 18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学院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扩大学院对外知名度,提升学院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学院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学院各部门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学院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  学院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协同需求部门建设网站、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  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四条  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第五条  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 凡是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报道,须经党群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方能发布。

 2. 由各部门承办的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承办部门负责及时撰写稿件;由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牵头部门负责撰写稿件。

 3.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各部门拟发布于校园网主页的新闻稿件,必须先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各报送部门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负责。

 4. 拟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稿,原则上必须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报送党群工作办公室;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在院外发生的新闻除外),超时不再发布。

 5. 党群工作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

第四章  网站管理

第六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七条 二级单位网站依法遵守相关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保守国家秘密。规范终端用户访问数据库、信息系统的账号管理,定期修改密码,各二级单位的系统管理员要加强对账号的保护,以防盗用。各相关信息系统的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对于信息安全的保密规定,不得对外泄漏信息。

第八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学院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信息网络中心报告,由信息网络中心处理。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学院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学院网站传播反动、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学院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学院规定、影响学院形象、泄露学院机密的信息。

第十二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9—11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学院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党群工作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